地基抗震承载力应取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与地基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的乘积。地基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应根据地基土的性状取值, 但不得超过 1.5。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第 4 章可以查到,在抗震验算时,对地基承载力进行必要的调整,用一个系数来进行处理。这个系数就是地基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软弱粘性土层指 7 度、8 度和 9 度时,地基土静承载力标准值分别小于 80、100 和 120kPa 的土层。
结构构件的抗震承载力表达式:S ≤R/γRE,其中 γRE 为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除特殊情况外其值按《抗规》表 5.4.2 采用;由于建筑结构使用的重要性已经在抗震设防类别中体现,故上述结构构件的抗震承载力表达式中不出现重要性系数;但是为了突出抗震设计时对结构构件承载力的调整,引入了小于 1.0 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γRE。
地基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它可以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这个规范里面查询到的,地基承载方式是 kp。具体的详细知识可以去书中找的,它的系数一般是对承载力的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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