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吉林省地震局了解到,《吉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于今年开始施行。
3 月 31 日,吉林省政府召开《吉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吉林省地震局副局长李征西介绍,《办法》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发布,自今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明确了地震预警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地震预警科技创新、产品研发、成果应用及预警系统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地震预警系统建设规划,建立地震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和多渠道播发机制,加强对地震预警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等措施。近年来,吉林省新建改建 90 个地震监测站,已基本实现一县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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