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于 2014 年 10 月 9 日发布,于 2015.8.1 起正式颁布实施,并做了如下强制规定:
1.0.4 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及 6 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3.1.6 本条对不需抗震设防的设备做出了规定,对于需进行抗震设防的大于 1.8KN 的设备应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悬吊管道中重力大于 1.8KN 的设备;
2 DN65 以上的生活给水、消防管道系统;
3 矩形截面面积大于等于 0.38 平米和圆形直径大于等于 0.7m 的风管系统;
4 对于内径大于等于 60mm 的电气配管及重力大于等于 150N/ m 的电缆梯架、电缆槽盒、母线槽。
《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CJ/T476-2015,于 2015 年 3 月 4 日发布,将于 2015.9.1 起正式颁布实施,其对建筑机电抗震支撑的技术规格要求给予了明确规定。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