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国家现行规范《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第 3.1.2 条的规定,民用建筑按地上建筑高度或层数进行分类:
低层或多层:建筑高度不大于 27.0m 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 24.0m 的公共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 24.0m 的单层公共建筑为低层或多层民用建筑;
高层:建筑高度大于 27.0m 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 24.0m 的非单层公共建筑,且高度不大于 100.0m 的,为高层民用建筑;
超高层:建筑高度大于 100.0m 为超高层建筑。
2)、按照 1)中规范的前身——《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第 1.0.5 条的规定(图 4.1~4.4):
低层:1~3 层;
多层:4~6 层;
中高层:7~9 层;
高层:10 层以上的住宅为高层或者总高度超过 24m 的公共建筑(不包括高度超过 24m 的单层主体建筑);CAD 软件素材教程下载 www.sx1c.com 四五设计网 www.45te.com 设计学徒自学网 www.sx1c.com
超高层:高度超过 100m 的建筑。
图 4.4 超高层建筑
10 层及 10 层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 28m 的住宅建筑和房屋高度大于 24m 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
房屋高度是指自室外地面至房屋主要屋面的高度,不包括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水箱、构架等高度。
该房屋高度是从结构的角度进行的定义,查阅了其他建筑结构规范,基本上是与此一致的。此外,在《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中指出,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风景区附近的建筑物、在航线控制高度以内的建筑物,其高度系指建筑物的最高点,此时就包括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水箱、构架等高度。所以,对于超高层建筑,一般从航空控制高度角度来计算其建筑高度,就是算到建筑的最高点位置,比如前段时间比较出名的深圳赛格大厦,建筑高度就算到天线的顶部(图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