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按照《抗震设防分类标准》6.0.8,教学楼抗震设防类别一般定位重点设防类。
按照《抗震设防分类标准》3.0.3,重点设防类建筑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8 度教学楼,应该按照 9 度确定抗震措施。
按照《隔标》6.1.3,隔震结构底部剪力比不大于 0.5 时,上部结构可按本地区设防烈度降低 1 度确定抗震措施。所以,8 度教学楼,提高一度至 9 度确定抗震措施,当采用隔震技术,底部剪力比不大于 0.5 时,可降一度即仍按照 8 度确定抗震措施,而不是按照 7 度确定抗震措施。